2017年底,中国传媒大学的师生们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:发挥传媒专业优势,为视障朋友做点事。几位志同道合的教师志愿者汇聚在一起,讨论商定以电影作为载体,为视障群体搭一条“直抵心灵的文化‘盲道’”。假设陈麦真的是律师,可否不经当事人同意而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?这就是需要判断此信息属于什么类型的信息,根据《律师法》第38条规定: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。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但是,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。一般情况下,律师应该遵守保密义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不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