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很多人想象的相反,全国艺联“强制性”清退加盟影院的做法,得到了业界的普遍支持。部分影院从业人员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全国艺联成立的初衷便是通过支持艺术电影的放映,加强中国电影市场的差异化发展,“一定的共识是必要的”。此外,全国艺联清退部分影院的现象,正说明“艺术电影在市场越来越处于有利地位”。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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